依据省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以及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教财〔2019〕52号)、《保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字〔2021〕14号)的文件精神,体育学院成立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一、 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条件、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调查核实:
班级工作小组在听取学生意见、广泛了解学生情况的基础上、对学生申请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三)班级推荐:
班级工作领导小组在听取学生意见、广泛了解学生情况的基础上、对学生申请、佐证材料及各项条件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初审名单并在班内公示一天,无异议后报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四)学院总评:
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查、集体研究。将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全院师生监督,无异议签署具体评定意见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 评审结果
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
霍鸿宇、檀子腾、朱铭义、霍富民、韩晗、何宗澔、解子仪、马寅杰、杨祥悦、王泽田、杨晓娜、胡文治、程子夺 、刘勇、高紫薇、籍雨萌、郑文奂、杨文奇、马腾欢、杨庆睦、周恩田、张瑞、李若彤、杨雪莹、王睿哲
三、 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秋波
副组长:刘远、李亚龙
成 员:李立新、陈龙浩、何睦、廉海明、赵博文、刘金山、邓敏韬、学生会主席檀子腾、团总支副书记江成帅
教师代表:张娜、尤一平、蒋佳欣
学生代表2人:李宛箬、赵紫宁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
马博恒、康健、曹陆明、孙绍鹏、冉丰源、陈柯宇、王少博、夏圆翔、李孟阳、王熙灿、黄飞宇、贾浩桢、高贺、易于笑、刘一九、李浩然、郭宝顺、张雨诚、李子贤、王铠轩、于子航、乔若曦、张仁、聂暄、孟文涛、李昊泽、李语航 、刘帅、张若林、张梦彤、张子鹏及学生代表
四、 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9日——10月11日(五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 体育学院 5972112
学生处 5972022
纪检委 5972139
保定学院体育学院
2025年9月29日